政策,規則及補充規則 | 費用表 | 下載表格
政策,規則及補充規則
- 案件程序所需費用標準如下:爭議域名數量
(個數)一人專家組
(美元)三人專家組
(美元)中心管理費(美元)
總費用(美元)一人三人1 to 2$700$2,200$600$1,300$2,8003 to 5$900$2,600$700$1,600$3,3006 to 9$1,100$3,000$800$1,900$3,80010或以上(由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決定)
- 在向中心提交投訴書後三(3)日內,投訴人應當依據其自己選擇的專家組成員數量及其提出投訴的域名的數量,按照上述收費標準向中心繳納域名爭議解決程序所需的費用。如果投訴人未能在其提交投訴之日起八(8)日內按照規定繳納相應費用,投訴視為撤回,案件程序予以終止。
- 依本補充規則的規定,應當向中心繳納的案件程序費用,可以現金、支票、銀行匯款或銀行匯票等方式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支付。通常情況下,是以美元作為支付的幣種。如果使用其他貨幣,必須應以現行匯率作準。
- 案件程序費用應當全部由投訴人繳納。在投訴人選擇一(1)人專家組,而被投訴人選擇三(3)人專家組的情況下,案件程序費用由投訴人和被投訴人等額承擔。
- 上述費用不包括當事人一方可能向其代理律師支付的任何費用。
- 任何因向中心繳納案件程序費用而產生的銀行手續費、轉帳費或其他費用均由繳納費用的當事人一方自行承擔。
Word文檔形式
Adobe Acrobat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