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機構仲裁規則所涉及收費表可通過此處鏈接獲取:
機構仲裁
- 2024 機構仲裁: 參閱 收費表 (最後更新於2024年6月1日) 或用 2024費用速算 預計費用。
- 2018 機構仲裁: 參閱 收費表 或用 2018費用速算 預計費用。
- 2013 機構仲裁: 參閱 收費表 或用 2013費用速算 預計費用。
- 2008 機構仲裁: 參閱 收費表 或用 2008費用速算 預計費用。
- 2015 國際仲裁管理程式 下的收費和費用
- 2005 國際仲裁管理程式 下的收費和費用
臨時仲裁
在臨時仲裁中,經任一方(或雙方)請求,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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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仲裁員或公斷人;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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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仲裁員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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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對仲裁員的質疑。
指定一位仲裁員的收費是8,000港幣。
決定仲裁員人數的收費是8,000港幣。
就質疑收取的受理費是50,000港幣。
仲裁員的費用和報酬應按適用的仲裁規則或法律決定。
本地仲裁
- 請閱讀適用於2014年本地仲裁規則的 收費表。
案金託管
代仲裁員、調解員、審裁員、域名爭議專家或任何其他爭議解決服務提供者託管收費和開支的預付金
- 在本中心提供託管服務前,當事人必須繳付一筆不予退還的8,000元港幣託管年費。
- 託管年費將於每12個月後收取。
-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能自行更改託管年費的金額。
- 若年費未能在收到要求後30日內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繳足,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可通知當事人,以便由其中的一方或另一方繳足。若未能繳足,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可終止託管服務,並退回任何未動用的餘額。
託管中間人指令的爭議金額擔保金或仲裁費用擔保金
-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作為案金保管人收取的年費為10,000元港幣。年費須在爭議金額擔保金或仲裁費用擔保金送交至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時繳付。
- 除非另有指示,所有包含具體事項的支出/付款將直接由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所託管的預付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