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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IAC发布2020年数据
牛年开局之际,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发布2020年案件统计数据。
仲裁案件创多项纪录
2020年,HKIAC共受理318起仲裁案件,受案量达过去十余年最高。其中,203起为HKIAC管理的机构仲裁案件,相较2019年增长近20%。
所有仲裁案件的争议金额总额达到688亿港元(约88亿美元),这是HKIAC自2011年发布此项数据以来的又一最高纪录。
2020年提交HKIAC的仲裁仍以国际案件为主,由来自45个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参与。72%的仲裁案件以及86%的机构仲裁案件为国际案件。香港是最常选择的仲裁地。所有争议涉及12个不同的准据法。
2020年,HKIAC在指定仲裁员中体现更丰富的多样性。HKIAC所作的149项指定中,23%为女性仲裁员(2019年为20.5%),50%为HKIAC过去三年中未指定过的仲裁员(2019年为40%)。
《2018年HKIAC机构仲裁规则》(下称“《2018年规则》”)中多个程序工具得到了数次实际运用以简化程序。2020年,HKIAC受理了创纪录的14起紧急仲裁员申请,其中11起是在相关仲裁中提起。新引入的初期决定程序首次在3起案件中被运用,其中1起为发布最终裁决终结程序。当事人根据《2018年规则》新规定,在3起案件中披露第三方资助。 HKIAC的追加、合并和多合同启动单个仲裁程序在涉及多方当事人和/或多合同争议中被灵活运用。此类争议占2020年启动的全部仲裁案件的35%。
2020年HKIAC其它服务亦广受欢迎。HKIAC的法律顾问在18起案件中被指定为仲裁庭秘书,这是自2014年引入该服务以来受指定次数最多的一年。HKIAC于2020年共举行117场庭审,其中80场为全部或部分在线庭审(其中2场由HKIAC上海代表处提供支持),37场是在HKIAC香港总部进行的现场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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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当事人受益于《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下称“《安排》”)
自2019年10月1日生效以来,《安排》促使当事人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以及HKIAC作为涉华争议解决机构。截止目前,HKIAC已受理37例向中国内地法院提起的仲裁保全申请。主要观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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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申请中,34例为财产保全、2例为证据保全,1例为行为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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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申请总金额达125亿人民币,约19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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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IAC获悉已有24例保全申请获内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其中22例财产保全申请在申请人提供担保后裁定获准,2例驳回。保全总金额约为100亿人民币,约16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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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IAC在《安排》下出具《证明函》以协助上述37例申请。一般情况下,《证明函》会于HKIAC收到申请后24小时内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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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申请均是以香港为仲裁地并由HKIAC依据其机构仲裁规则管理的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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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申请均为单方申请且于仲裁程序启动之后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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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27%由中国内地当事人提出,73%由中国内地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即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香港、萨摩亚、新加坡、瑞士和台湾)当事人提出。约60%涉及中国内地当事人的财产或证据,24%涉及非中国内地当事人(即来自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法国、香港和荷兰)当事人的财产,16%涉及中国内地和非中国内地(即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香港、荷兰以及圣基茨和尼维斯)当事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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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申请共向以下内地城市的17家不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北京、大连、东营、广州、杭州、济南、连云港、南京、上海、深圳、厦门、烟台和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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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例申请由申请人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交,14例系HKIAC应申请人请求向中级人民法院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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